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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我的初恋,懵懂的青春

相遇那一年我十九岁,他十七岁。那时的我迫于生活的压力和经济的拮据,上大学都很成问题,当时报了一个收费很低的学校,学校不好,但是每年四千块钱的学费和很低的生活费(那个城市很穷,所以消费很低),加之是公办的学校,让我决定,如果给学校给通知书,我就去。贷款也好,借钱也好,那毕竟是一个梦想。

那个暑假,我在广场摆地摊,不知怎么了,竟然被他盯上了。我没钱打扮,也不是个长相多好看的人,当他给我发QQ的时候,我真觉得有点惊奇。他说,我注意你很久了,我知道你在摆地摊,我也知道你张的不好看,而且不打扮,但是我想和你见个面,可以吗?

对于一个成天只埋头于节约的普通女孩,这样被人注意,真的是很不错的滋味呢。

就这样,见面了,相恋了,那个时候真单纯,讨论的话题比较多,我知道了他和我一样都来自于单亲家庭,曾经自杀过,日子过的比我还黑暗。骨子里要强阴冷,曾经把人打伤过,进了一年半的少管所。这些我听了,但是没觉得有什么。我看到他眼里那种东西和我很相似,缺爱的眼神,对一切怀疑,但是对爱有渴望。现在想想,其实那时候和他之间的感情根本不算爱情,只是算惺惺相惜吧。

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,我考虑过我们的关系,我也想摆脱。我觉得他阴冷的性子对我有影响,他漂亮的眸子里的空洞让我有点害怕。

我问他,如果我们两个在一起,两个绝望的人,加在一起会不会是死亡?

他说,其实,你应该想,我们两个加起来会不会是希望?

就因为这句话,我在想,不论怎么样,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,不论学历,不论背景,不论曾经的经历,既然他有这个想法,那就有希望,一起走,前方一定会有阳光。

他脾气其实很差,每次生气都是我让他,我觉得我比他大,我可以照顾他。现在觉得这些事情真是可笑,当一个女人去像一个姐姐照顾一个男人的时候,那个男人对她的感情永远都不是爱。或许只是种依赖,或许只是种利用。

写到这,不用我说,分手也是种必然的结果。初恋不一定美好,甚至是索然无味,甚至是略带恐惧,甚至是心酸不已。感情的事情,不一定是你对了,这件事就对了。我记得他给我发短信分手的时候,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,那是我在大学的第一个雪夜,而且学校停电,又冷又黑,加上那条短信,我已经觉得这个雪天太冷了,冷的刺骨,挡都挡不住。第二天,我去学校献血车义务献血,晚上去网吧熬了一个通宵。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不高兴,但是,很多人都看出我不开心。

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自虐,不是为那个男生,只是为自己的付出没有结果而感到不甘心。我能救了他,也能救了自己,但到底,不过只是妄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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